致博友
各位老师、同学、家长朋友:
首先感谢你们一年多来对莘县实验小学网校网站的支持,正是有了你们的积极参与,才有了我校的网校知名度排名全国24万之前60名的好成绩。随着我校网站、网校管理的进一步规范,对所有在我校网校建立博客的老师、学生、家长提出基本要求:
1、个人博客里必须有内容,或文字或图片或音画、视频均可,对没有内容的博客将从我校博客圈中删除。
2、从3月15日开始,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莘县实验小学网校上所有的博客进行检查,达不到基本要求的,直接删除其个人博客。
3、欢迎每一位博友在我校网站“留言社区”以及我校网校博客上发表自己的留言。
莘县实验小学
2011年3月10日